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7月3日联合发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决定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新规的实施将对外贸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由于需要联网核查,可能核查时间过长,影响企业正常结汇,进而影响资金周转。二是企业在银行要设立“待核查帐户”,企业结汇和划出外汇必须填写《出口收汇说明书》,不仅增加了工作量,更为重要的是每家企业的可结汇余额如何核定目前尚难确定。核定的额度过低,可能会出现一些应该及时结汇,因为额度不够而延迟结汇的情况。三是延期付款的进口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可能会让一些原本可以正常利用的国外资金资源被放弃。四是企业出口提前收汇、进口延期付汇是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会影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