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检验检疫局判定两家服装出口企业的两批出口服装为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其出口。
这两批不合格出口服装,一批是标注成分与实际不相符,另一批是包装不符合要求及标注尺码与实际尺码不相符。一家公司向镇江检验检疫局报检出口一批2180件、货值18748美元的服装,报检成分显示该批服装为100%含棉。检验人员对该批服装面料送检后,发现仅83.5%含棉,其余为含涤15.5%、氨纶1%,标注成分标与实际成分不相符。检验检疫部门判定该批服装不合格。另一家企业报检出口190箱、4578件货值19876美元的全棉男裤,没有按要求独码包装,同时存在部分包装袋尺码标注与袋内服装不一致的问题。检验检疫部门要求生产企业对这两批出口服装进行返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