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财政部、商务部每年都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机电产品技改贷款贴息和新产品研究开发。从政策多年实施的情况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充分调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对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机电产品技术水平,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商务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山东、湖北、云南三省2003—2005年度部分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最近,国家机电办发出《关于技改贷款贴息和出口研发资金审计及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从审计的情况看,商务部在两项资金项目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和中介机构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制度,收到了一定成效,对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技改贷款贴息和出口研发资金项目两项政策的实施,虽然大大调动了各级政府、银行和企业对技改和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对优化机电产品出口结构、提升机电产品出口竞争力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但审计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二是少数企业申报项目投资总额不准确;三是一些企业申报项目的资金性质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四是少数企业获得资金后财务处理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五是出口研发项目未在申报企业执行等。商务部已对发现问题的地区和企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处理。
我省不在这次商务部专项审计的地区范围之内,但这次专项审计也对我省的优化结构资金项目和省级扶持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强化资金管理责任制。二是要对项目的申报要严格把关,不断提高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追踪问效,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四是要严肃处理不合格的项目和申报单位,施行项目全过程监督。五是对项目实施和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或项目不能完成的,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