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115号公告,与2007年相比,2008年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商品编码由原来的个534增加为539个,增加0.9 %。其中,商务部签发的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由2007年的213个减少为2008年的212个,下降0.5%。地方、部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由2007年321个增加为2008年的327个,增加1.9 %。产品种类基本无变化,个别商品编码略有变化。主要变化是,商务部调整了部分旧机电产品的批准权限,加强了对旧胶印机管理,将原来商务部批准的3个商品编码增加为6个,即所有旧胶印机必须由商务部批准。
江苏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