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在南京、苏州等6市试点的基础上,省外经贸厅全面下放省级权限下的外资项目审批权限,将网上审批工作扩展至全省各省辖市及部分县级市。新增扬州、泰州、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7市实施外资项目网上审批。同时为在外资审批工作中积极探索“强县扩权”工作,选择确定在昆山、张家港、吴江、常熟、太仓、江阴6市实施外资项目网上审批。
为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此次全面下放审批权限继续采用“网上审批,异地发证”的办法实施,省厅委托各地审批原属省厅权限的所有外商投资事项,主要包括: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至3000万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新设事项;增资后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且单次增资不超过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增资事项、合同/章程变更事项;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新设事项;增资后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且单次增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增资事项、合同/章程变更事项;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专项法规规定由省外经贸厅审批的服务业等各专门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由省外经贸厅审批的外资并购事项;经商务部批准的已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的变更事项(不包括公司为上市进行的变更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