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公布施行。此前,境内投资主体以现汇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在向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核准时需提交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而新条例取消了这项审查,即境内投资主体在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向外汇主管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这一措施将为企业赴境外投资提供进一步的便利。
8月5日,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公布施行。此前,境内投资主体以现汇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在向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核准时需提交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而新条例取消了这项审查,即境内投资主体在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向外汇主管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这一措施将为企业赴境外投资提供进一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