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镇江国际服务外包欧洲培训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各省级开发园区,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镇江新区软件园,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镇发〔2007〕77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镇政发〔2007〕77号)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努力提升我市服务外包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按照省政府做好2008年“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的要求,市人事局、市外经局研究决定举办“镇江国际服务外包欧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以我市软件、物流、财会、医疗、网络与数字增值服务等领域,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为主,计划组织25人。
     学员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较好,无违规违纪情况;(2)年销售额达一定规模的企业负责人及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计划15天,时间初定9月份,地点是欧洲服务外包产业发达的国家。

     三、培训形式和主要内容
     培训采用授课、考察(含访问和交流)、招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种形式各占培训总天数的三分之一。以国际服务外包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欧洲发达国家发展国际服务外包的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欧洲发达国家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概况、理念、国际服务外包经典案例教学、近期目标和具体举措等;与世界知名国际服务企业开展学习交流和合作对接。

     四、培训费用
     境外培训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培训费,二是食宿、交通、公杂费。按照“省财政资助一点,市财政补助一点,派员单位承担一点”的原则,本次培训班境外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全额由省财政资助,其余费用含学员在境外的交通、食宿、公杂费及往返机票由市财政资助一部分,派员单位承担一部分。市财政补助的标准是:市直企业、京口区、润州区、丹徒新区和镇江新区的所属企业补助15000元/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所属企业补助10000元。各辖市(区)应根据自身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辖市(区)和派员单位另需承担的费用:市直、京口区、润州区、丹徒新区和镇江新区的所属企业承担25000元/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所属企业承担30000元/人。

     五、有关要求
     1.举办“镇江国际服务外包欧洲培训班”是我市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本着“自愿优选的原则”,认真做好学员推介、选调等相关工作,确保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同时,参训企业将优先列入市政府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范围。
     2.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一)按要求认真填写核对无误后盖章,连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推荐表上),报市外经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1)85220568,13906109366
     传真:(0511)85241920。
     附:2008年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参训人员推荐表.doc

镇江市人事局
镇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