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经贸企业: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补送材料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外经贸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10年4月30日下午6点前将需要补充的书面资料(见附件)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和财务章),送市商务局财务处。
市商务局联系人:李蔚 电话:0511-85241912、85898182
地址:镇江市中山西路98号外贸大厦8楼811室
特此通知
2010年4月28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补送材料的通知》
附件2-2009年度镇江市资金拨付项目批复表(初审需补材料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