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申请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上级部门通知,即日起凡已获进出口权、上年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我市中小企业和部分相关项目组织单位,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申请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9月30日。
凡符合申报资格而未在网上注册或需修改注册资料的企业和单位,请尽快在网上提交注册资料,同时将相关的纸质材料报送镇江市外经贸局(财务处),以便及时进行资质审核和公示,未经资质审核和公示,申报单位将无法进行资金项目计划申报。
    请各辖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积极宣传扶持政策,指导有关企业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