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市开放型经济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情况综合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

(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方针和政策,检查、督促贯彻实施情况;拟定和贯彻实施本市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意见;拟定外经贸和外商投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的草案,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经贸地方性文件、规章、实施办法之间及其与国家政策、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对应工作。

(三)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和执行我市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参与制定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审核、报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在市权限范围内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内容,颁发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参与拟定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措施;协调处理有关矛盾和纠纷;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拟定全市招商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招商机构,组织招商人员的培训。

(四)拟定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依法负责我市对外贸易中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的有关应诉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地方相应的政策、规章;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招标工作;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和出口生产技术的改造。

(六)拟定和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全市相应的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全市外经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组织指导与监督我市举办的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拟定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初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格审定。

(七)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外有关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的审核、报批;执行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和境外投资等项业务。

(八)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掌握国际经贸条款和协定在市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九)参与全市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管境内外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审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管理全市海内外经贸网络;指导和监督全市外经贸队伍和业务建设;负责市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一)参与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开发区的统计和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有关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省市级开发区统计报表汇总及上报工作。

(十二)受市政府和省贸促分会委托,指导和管理市贸促会的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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