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外经贸局、镇江新区经科局、市直有关企业:
我市自2006年开展“镇江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镇江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详见附件。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辖市区外经贸局、镇江新区经科局。各辖市区外经贸局、镇江新区经科局按评分体系初审打分后,将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08年6月底前报送市外经贸局外贸处;市属企业于2008年6月20日前直接报送市外经贸局外贸处。
联系人:田力人、严庆春
电话:85898188,传真:85241920
E-mail:jszjtir@163.com
附件:1、镇江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doc;
2、镇江市出口名牌申请表.xls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