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辖市区外经贸局、镇江新区经科局,镇江软件园,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14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1.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大学生;
    2.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
    3.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从业人员;
    4.服务外包承接地相关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二)培训机构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三、支持的标准和方式
    1.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从2007年9月1日起,每新录用1名大学生(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给予上述企业定额培训支持。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从2007年9月1日起,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0日
          书面材料上报截止时间:8月22日
    (二)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请先按下列材料清单准备,代省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另行通知相关企业。
    1.服务外包企业
    ①国际认证补助资金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所需上报纸质材料: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
    ②人才培训资金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所需上传扫描件:录用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电子扫描件;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电子扫描件(签字盖章页)。
    所需上报纸质材料: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录用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培训机构人才培训资金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所需上传扫描件: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电子扫描件;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电子扫描件。
    所需上报纸质材料: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材料(含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定制培训协议);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复印件;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各有关单位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上报市外经贸局。
    2.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请务必在8月中旬完成“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fwwb.gov.cn)网上申报工作,并补充填报今年1-7月份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人才培训、资质认证、企业信息等数据。
    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时,请登录“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    (http://fwwb.fwmys.mofcom.gov.cn/qiye)补充填报今年1-7月份相关合同数据和企业信息。
    3.“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内企业数据将作为扶持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请各外包企业高度重视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并每月按时填报。
请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今后每月5日前登录“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将上一月新签订合同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人才培训情况及时在网上上报;企业在取得认证情况在取得认证后一个月内在网上上报;企业信息情况在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年度情况进行网上上报。
    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除在“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上上报的同时,还需于每月5日前登录“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网将上一月新签订合同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网上上报。
    4.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可及时与市外经贸局联系。本通知及附件可上我局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殷利春
    联系电话:8524194
    Email:ylc8105@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140号)附件1.doc附件1 附表.xls
          2.服务外包企业统计范围附件2 服务外包企业统计范围.doc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